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
不只有“4321”和“4222”,
其他业务模式你了解多少?
再担保是为担保人提供信用增级和风险分散的一种金融工具,当原担保人(主担保人)因能力不足无法履行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按合同约定比例或连带责任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剩余清偿义务,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再担保业务有利于担保机构转移其所承担的部分风险。
随着《关于加快完善再担保体系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再担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再担保体系建设已实现了由基础制度建设阶段向强化风险分散与防控的功能化深入发展阶段,并在政策支撑维度呈现出三大升级态势:一是政策支持力度的系统性增强;二是业务覆盖范围的多维度拓展;三是机制创新的突破性进展,三位一体共同构建了行业发展新动能。
对于从业者来说,再担保业务模式您了解多少呢?本文特意梳理了再担保业务的三种典型模式,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整理与对比分析。
表1:再担保的三种类型
从具体实践看,再担保业务的三种模式通过差异化机制设计,展现出了不同的功能属性。
一、固定比例再担保的政策引导性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针对科技创新企业推出“专项担保计划”,与合作担保机构约定固定分险比例(最高50%),2024年落地546笔业务,金额5.45亿元。这种模式降低了担保机构的风险敞口,促进资金流向高技术领域。
二、溢额再担保的灵活性
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对单笔超过20万美元的担保业务,由地方基金先行赔付85%,再担保机构补偿42.5%。这种模式既保障了地方基金的积极性,又通过限额控制避免系统性风险。
三、联合再担保的协同效应
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推出“镇兴保—汾阳汾酒保”,针对汾酒供应链企业,由多家机构按结算数据核定授信额度,2024年累计提供6.6亿元担保,带动销售额增长40亿元。联合模式整合了区域资源,强化了产业链金融支持。
三种再担保模式虽机制各异,但均以风险分散为核心逻辑,通过结构化设计实现多方共赢。固定比例模式侧重政策引导与风险量化,溢额模式强调灵活分险与动态平衡,联合模式则依托生态协同放大杠杆效应。三者可结合使用,平衡效率与风险覆盖,例如“固定比例+溢额”组合覆盖不同风险层级,或“联合再担保+溢额”增强大额项目保障。
随着风险防控体系与措施的不断完善,目前主流的再担保业务分担模式以“4321”比例分担模式和“4222”比例分担模式为主,实现风险分散,多方共赢。比如,限额再担保业务主要采用“4321”模式,即就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和地方政府按4:3:2:1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未来,再担保业务可紧密围绕国家“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核心要求,以政策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以协同为路径,构建更具韧性与包容性的风险分担体系。一方面,依托数字技术深化应用,推动风险评估模型动态优化与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风险识别精准化、分险比例智能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绿色产业等国家战略领域提供定制化增信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区域协同与产业链联动,探索“再担保+乡村振兴”“再担保+供应链金融”等创新模式,通过分层分险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下沉至县域经济与中小微企业。
文章来源:普微融资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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