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一揽子金融政策下,融资担保行业的新政策窗口期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内蒙古融资担保业协会

一揽子金融政策下,

融资担保行业的

新政策窗口期

 

        5月7日,“一行一局一会”就“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一揽子金融政策”包括央行的十项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总局的八项增量政策及证监会的多项举措,涉及消费、楼市、小微企业、外贸等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要素高频凸显,共提到了八次,且与融资担保行业直接相关,主要集中在央行关于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表述中: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合作,通过共同担保等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分担债券的部分违约损失风险,为科技创新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科创债券融资提供支持。

        这并不是今年第一次提及“科创债券”。此前,全国两会、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均有提到对科技创新担保的支持与鼓励。不仅如此,5月7日,央行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还分别发布了《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对科创债作了进一步的说明;5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谈及了科技创新债券及科技创新担保。各项政策制度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呼应,共同强调“要创新科创企业增信方式、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科技创新债券的政策红利释放呈现出梯次递进态势,未来预计还将会有更多利好科技创新债券的政策出台。

       从数据看,一季度科创债券已累计发行2.5万亿元,存量余额达1.8万亿元。目前,已有12家券商披露了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公告,规模达到177亿元,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可以说,科创债券对融资担保机构而言有着巨大的业务增量空间。

        那么,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如何把握此次政策窗口期的战略机遇?小编认为可以注意此次政策中的两个要点:

        其一,服务主体扩容带来的市场增量。政策明确将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同步纳入发债主体范畴。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特征,特别是民营中小科创企业普遍存在的信用评级短板,担保机构可构建包含研发投入强度、专利储备量、技术转化率等指标的动态评估模型,提供定制化增信方案。对于创投机构缺乏抵押物的痛点,可探索"担保+跟投"的产融结合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其二,风险管控体系的智能化升级。考虑到科创企业的高风险属性,担保机构应双管齐下:横向拓展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的应用深度,纵向运用AI风控模型整合企业经营数据、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等多维信息,建立"非财务指标+传统征信"的复合评估体系。通过搭建实时监测平台,动态跟踪债券资金流向与研发进展,实现风险预警前置化。

 

 

 

 

文章来源:普微融资创新研究院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所转载的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机构所有,仅供学习、分享之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